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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

 宋,湖州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日益激烈的建设市场竞争意味着营建以智力密集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总包与分包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新型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是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保障,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预防


  1、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为劳务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同时,作为工程主体,应依据合同,强调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连带,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合同。


  2、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


  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劳动合同类型,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禁止使用自然人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建设部早已在2005年出台文件,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对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队伍鼓励他们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我们在遇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时,应该运用怎样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建筑行业中经常会涉及到关于劳务分包的一些事情,实行劳务分包就要按照约定签订劳务分包协议,那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

  1、工程承包内容方面要尽量写详细、全面:比如主体、内外抹灰、外墙贴砖、屋顶,假如有图纸的话,要对承包的图纸内容进行说明,以免落项造成后期费用方面的矛盾。


  2、工程承包价格要写明,如果是包死价要写明此价格中包括的内容,不包含的内容,如果是建筑面积单价承包要说明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3、工程工期要在合同中体现。


  4、特殊说明的:例如有自行采购的材料要写进合同中。


  二、劳务分包合法吗

  劳务分包合同其效力一般难以认定,《建筑法》、《合同法》均未对此类劳务合同作出相应规定,同时法律禁止工程非法转包,所以劳务分包合同在现实中有很多法律问题。


  三、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一般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在我国劳务分包是合法的,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协议的注意事项也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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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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