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工程审计
文章列表
承担审计职责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判刑多久 工程审计的种类有哪些

  吴燕,湖州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承担审计职责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判刑多久

一、承担审计职责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判刑多久

承担审计职责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瞒罪证的行为。本罪与伪证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主体不同。伪造罪中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及翻译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

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

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伪证罪,其行为人行为方式表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故意出具虚假的证言、鉴定结论以及翻译文件等。而本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公司申请登记或公司经营的验资、验证过程中,所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也都是有关公司成立、经营等内容的。

工程审计的种类有哪些

工程审计的种类有哪些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

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

有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要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即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造价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非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而且涉及的利害关系人较多的,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比如房开企业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建造自用的建设项目由企业决定是否审计。

工程决算审计内容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工程预算、结算书;

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決算审批表;表2,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表3,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表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表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小型基建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竣工工程决算总表;表2,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事项是否约定;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使用资产是不真实、完整。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转移挪用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建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存在问题。

8.尾工工程审计。

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来源: 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Tags: 承担审计职责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判刑多久,工程审计的种类有哪些


吴燕——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13967293055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672930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