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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的税费有哪些 如何办理房地产交换 需缴纳哪些费用

  吴燕,湖州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赠与房产的税费有哪些

在房产的交易中,除了买卖以外,还有一种赠与的形式。毫无疑问,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赠与,中间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那么,赠与房产的税费用哪些在赠与之前都需要了解清楚这些税收。下面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赠与房产的税费有哪些

契税:评估额的1.5%;

交易费:6元/平米;

登记费:80元;

评估费:评估额的0.5%;

公证费:评估额的2%。

2、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受赠方: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在房产赠与的这个过程中,实际需要交的税还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收费也有所不同。不管是赠与方还是受赠方都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根据百分比的不同,可以算出大概的金额。

如何办理房地产交换 需缴纳哪些费用

    房地产交换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相互转移给对方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签订换房协议公证书,并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产权证书;对商品房交换的房屋有差价的,应当就差价部分按三级市场转让交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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