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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户主分户的条件 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

  吴燕,湖州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和户主分户的条件

  国家只承认一户一宅。在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有很多“一户多宅”的农户在此过程中碰壁,因为一户只能分一宅,因而很多人都想进行分户,那么和户主分户的条件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和户主分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二、分户的程序

  分户的流程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如果是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如果是城市户口,一户人家不管有几个孩子,只要没有独立房产,都不可以单独立户。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和户主分户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分户的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单独生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

  当发生房产纠纷时,双方应该积极沟通解决,但是如果还是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进行处理,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房产纠纷诉讼状及相关材料,那么,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

  房产纠纷起诉书应当这样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有关房产的诉讼请求,还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就是将房产纠纷写清楚的;

  4、提起诉讼的相关证据和证据的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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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房产纠纷有哪些常见的情形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屋拆迁纠纷。

  三、房产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1、调解

  所谓的调解,就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分为法院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

  2、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不能仲裁的情形: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3、诉讼

  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的相关内容,房产纠纷诉讼状在书写时需要注意其写作格式,房产纠纷诉讼状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如果当事人自己不会书写的,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进行执笔代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 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Tags: 和户主分户的条件,房产纠纷诉讼状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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