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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工程欠款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宋,湖州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债权债务抵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如果双方的债务债权关系因为第三方的介入而发生了抵销,中间导致债务债权关系抵消的具体原因是只有各方当事人最为清楚的,但是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抵消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日后再发生纠纷,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债务债权抵销合同才好。可能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当事人也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债权债务抵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抵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甲方:工程欠款公司) 乙方:承包商

丙方: 鉴于: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丙方开发建造和销售的 部分物业之认购定金、购房款,丙方同意以乙方承建的甲方项目之 之工程合同尚未结清工程款与之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三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三方确认,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欲购丙方开发之物业信息等详见附件。

2、三方确认,甲方受让丙方对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款而享有的全部或部分购房之债权。如属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购买抵偿房屋的,乙方同意在工程合同尚未结清之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因购买抵偿房屋对甲方所负债务。

3、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应自行或指定第三人与丙方完成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4、三方同意,抵偿房屋之房屋价款由甲方以工程合同所涉相应的未付工程款向丙方支付抵偿房屋的认购定金、全部/或部分房价款。具体支付和抵扣流程等由甲方与丙方自行协商。

5、乙方应在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抵偿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时,向甲方出具以甲方为付款单位的相应抵偿金额正式工程款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款发票后,通知丙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出具相应金额的认购定金、房款发票。如抵偿金额不足抵偿房屋总价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按照签署的买卖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之付款义务,补足不足部分,否则视为对买卖合同的违反。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和丙方应按照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抵偿房屋买卖所涉各项税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债权债务消灭

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丙方签署完成商品房认购书、买卖合同后,甲方在 之工程合同中对乙方的付款义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抵偿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丙方的付款义务所对应的债权债务消灭,即视为相关各方已就该等金额向相对方履行了付款义务。但相关各方仍应按照已签署的工程相关协议及买卖协议合同之约定切实各自履行其他持续性合同义务。

三、特别约定

1、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原因,导致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甲、乙、丙三方确认已抵偿的工程款不受任何影响,仍视为甲方已就抵偿部分的工程款向乙方履行了付款义务。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与甲方之任何纠纷或后续变动。尤其在工程结算和已按本协议抵偿工程款行为方面,导致在抵偿金额范围方面对甲方有任何实质性影响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解除抵偿房屋之买卖合同或要求乙方以现金形式返还甲方受影响部分金额。如因丙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担。无论是否办理完毕抵消房屋的撤销手续,丙方均不承担向乙方交付房屋的,由此导致的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

3、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各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争议解决

4、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若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实债务债权抵销合同的具体内容要结合债务抵销的原因来写的,也有可能债务抵消并没有第三方的介入,只是因为双方通过某些形式来抵消了债务,合同当中应该包括的条款可以参考这篇范文,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签订债务债权抵销合同之前过问一下律师。

工程欠款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一、工程欠款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1、工程欠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合同中约定违约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3、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而约定了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欠付工程款利息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常有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而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且该违约金通常要比银行利息高出许多,如何认定该违约金的性质与效力呢有观点认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关于利息的约定,自然适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违约金与利息有着诸多不同之处,体现在

第一、违约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形式,而利息是物的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原物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等〗,前者是基于债权而产生的,后者则具备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性质;

第二、违约金基于对方的违约而存在,兼具补偿性〖补偿性,是指对任何迟延履行的金钱债务,都应当对债务人加收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补偿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期间所受到的损失,体现公平原则〗和惩罚性,而利息基于对物的所有而取得,具有对物的收益性;

第三、违约金是一把双刃剑,通常合同中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金的同时也约定了迟延交付违约金,而利息则固定的属单方收益权;

第四,违约金的多少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守约方未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可请求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但需对守约方的损失负举证,利息的多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违约方对利息高低的合理性不负举证。

二、拖欠工程款该如何打官司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16号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三、拖欠工程款的危害有哪些

1、影响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微利企业,在没有改革以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定利润只有2.5%到3%左右,进入市场后随着竞争的加剧,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本已是步履为艰,加上拖欠工程款,更是苦不堪言;

2、影响整个建筑市场不能正常运行;

3、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

由于资金上的拮据,一些施工企业不得不在材料、工艺上下功夫,甚至建筑工人的一些必备安全措施也得不到保证;

4、影响社会的稳定

常见的工程欠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都是结合银行的利息,比如合同中约定逾期一天支付工程款的话,就按照应付工程款的本金乘以利息来支付违约金,延期的时间越长,会产生的违约金也就越多。不过,拖欠工程款的这种行为在建筑领域普遍存在,很不利于建筑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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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燕——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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