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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

 宋,湖州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隆安(湖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在现在的大小城市中,建筑工程的招标很是常见,这就需要招标人或招标单位出示一份文件公告,提出相应的标准和价格等内容,使市场上的相关单位来根据公告进行投标,从而供招标人或招标单位择优选择出投标者。那么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一、标题

  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

  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是完整式标题,由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和文种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可省略招标单位名称或招标项口或者二者均略去,只留下文种名称,如、等。三是广告性标题,以生动吸引人的语言激发人们投标的欲望。

  2、双标题。正标题标明招标单位和文种的名称,副题点明招标项目。

  二、招标号

  凡是由招标公司制作的招标公告,都须在标题下一行的右侧标明公告文书的编号,以便归档备查。编号一般由招标单位名称的英文编写、年度和招标公告的顺序号组成。

  三、正文

  招标公告的正文应当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各项内容,其写作结构一般由开头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1、开头部分,也叫前言或引言。简要写明招标的缘由、目的或依据,招标项目或商品的名称、规模和批号、招标范围以及资金来源等内容。

  2、主体部分,是招标公告的核心部分,通常采用条文式或分段式结构,要写明以下内容:

  招标项目的情况具体写明招标项目的名称以及项目的主要情况。如工程名称或要采购的商品的名称,工程概况、规模、质量要求,或大宗商品的型号、数额、规格等。

  招标范围。写明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使潜在的投标人明确自己是否能成为投标人。

  招标步骤。写明招标的起止日期,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有的还写明签约的时间和期限、项目开工的时间或时限等。

  四、落款

  在招标公告正文的末尾写明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如果是刊发在报纸上,也可不署日期。还要写明招标单位的地址、电话、电报挂号、传真、邮政编码及联系人等,以便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

  有的招标公告还带有附件,将一些繁杂的内容,如项目数量、工期、设计勘察资料等作为附件列于文后.或作为另发的招标文件。

  与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效力的;投标邀请书;,其内容与招标公告的内容一样。不同的是,邀请书以书信体行文,标题直书;投标邀请书;,正文有称谓,开头有对被邀请者的肯定性评价,邀请书的文字更为简洁,语气更恳切。

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有所疑惑,针对此类问题,专门作出了回复。关于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的内容在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对于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接下来就是由带来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

  工程款垫资约定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

  工程垫资的比例是多少是根据当事人和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垫资的方式包括:带资施工、形象节点付款、低比例形象进度付款和工程竣工后付款等。注意下列情形:

  承、发包双方有无约定垫资本金及利息,将导致不同的处理结果:

  1、仅对垫资本金有约定,对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发包人支付利息;

  2、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承、发包双方可以约定垫资的利息计算标准,但双方约定的垫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无效

  对于未实际履行的合同,双方在签订了有关垫资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尚未进场开工或仅仅是办理了开工手续双方即产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首先应对合同效力进行认定。如合同中的无效原因可以消除,合同效力可以补正,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达成共识,法院可以要求双方变更或重新修订原合同,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果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法院可以对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之前双方的投入进行审核,一般建设单位会提出办理开工手续、合同签证等费用;施工单位会发生进场或进场前的准备费用等。对双方的上述费用,可以根据无效合同的过错原则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二、垫资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1996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禁止建筑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施工。指出这类行为不仅干扰了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投资效益的提高,也加重了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必须禁止。并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可以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短缺,应由建设单位自行筹集解决,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同时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但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因此垫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其背景原因在于:

  1、《合同法》出台之后,在经济生产领域,国家鼓励合同有效性,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才认定为无效,而上述通知属于部颁规章,不具有评价合同是否有效的效力层级;

  2、垫资行为在建设市场比较普遍,一概认定无效不利于市场良性运转。另外,我国已经加入WTO,依据国际惯例,很多涉外建设项目可能进行垫资或者带资施工

  三、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全额垫资施工,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工程价款,而要等待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利用工程进度款的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比如在合同中约定为"承包人报送的月进度报表经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支付确认工作量的70%",这样实际上造成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30%要形成部分垫资;

  3、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返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

  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比如约定基础完成开始支付进度款,或结构封顶付至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等等。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有关于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的有关知识,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 工程垫资的比例是多少是根据当事人和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的。相信很多人都对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有了一定的认识。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来源: 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Tags: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招标工程垫资合法吗


吴燕——湖州建设工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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